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的通知》(闽知发〔2026〕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我校可推荐申报1项,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运用和保护成效明显,已经在本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纳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六)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特别注意: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参评专利在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应显示“已产业化”或“已许可”状态;已被推荐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
项目应用证明材料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认定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工作程序
(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申报项目所在学院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逐级上报至学校。学校对推荐项目的参评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确定推荐项目后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线上流程。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通过“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fjsippc.com/),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1.申报单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5日);
2.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再点击“提交”;
3.推荐单位对申报用户的参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参评项目通过系统推荐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单位审核时间截止5月12日;
所有材料应于5月15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廖加炜;联系电话:0591-22865521。
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叶信谷,邹慧,电话:0591-87580662、8782607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715室,邮箱:fj_zscq@163.com;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黄雄杰,电话:0591-63071785。
科技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