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推荐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推荐2026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合作双方均需依托各自的创新平台申报,创新平台类型包括:包括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以及设区市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需提供相关作佐证材料)。
2.福厦泉三地的企业事业单位、本科院校、科研院所可作为牵头或合作单位申报,其他地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本科院校、科研院所仅可作为合作单位申报。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
3.不支持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尚未验收的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及双方项目负责人作为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之一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4.平台项目合作双方负责人不得有在研或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与外单位相关联合资金的除外)。
5.每个学院/单位仅可推荐1项(即推荐了牵头的项目,不再推荐合作的项目,推荐了合作的项目不再推荐牵头的项目)。
6. 同一个创新平台限报1项,同一个平台项目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限报1项,严禁多头、重复申报。
7.申报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总投资额、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合作期限等内容,需明确签订时间、签约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请各学院、各单位于1月13日之前将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含申请书、合作协议、创新平台佐证材料、项目组成员表、汇总表,合作单位为企业还需要资产相关材料)交到科技处(行政北楼 东313)。
联系人:吴燕 0591-22865524
科技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