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5年11月3日上午前,申报者先报送1份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印刷要求参见学校申报通知(详见附件)。各文科学院收齐本学院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校社科处,并附一份申报成果清单(须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他单位的申报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校社科处。请严格按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否则将因未能参加学校初评而丧失获得推荐申报的机会。
2、2025年11月4日至6日,校社科处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推荐指标组织专家初评,并对学校拟推荐申报成果进行公示。
3、2025年11月4日至5日,完成以下工作:
(1)11月4日下午,获推荐申报人到社科处领取加盖公章的申报评审表等材料,再去复印8份,并在加盖红色公章的那份申报评审表封面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原件”字样。
(2)11月5日前,获推荐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校社科处(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23室)。具体份数及装订要求参见学校申报通知(详见附件)。
(3)校社科处将组织获推荐申报人登录教育部申报系统上传相关电子申报材料。
4、2025年11月7日,校社科处并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5、2025年11月8日到26日,省教育厅组织初评,公示拟向教育部推荐的申报成果名单。
二、其他要求参见2025年10月21日我处发布的《关于我校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校社科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