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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校2025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原则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2至5年;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在研究期限内,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应申请参加结题;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暂不参加结题,自动延期(不需提交延期申请)。对超过最长期限的,撤销立项。

(一)2025年结题对象为2020年至2023年我办立项的各类课题。

(二)2019年及之前我办立项且未结题的各类课题,撤销立项资格,不接受结题申请。

二、结题成果

(一)原则上,一般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文章(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会议论文、论文集等未发表的成果),重点课题应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学术文章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文章;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对结题成果提出更高标准,具体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CN刊号,不含报纸、电子期刊、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等。学术著作应具有CIP数据核字号且与课题相关。

(二)课题组在我办立项通知明确认可的内部资料发表的学术文章,可视同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多篇只视同1篇)。课题组提出与课题相关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等,如获省级相关部门采纳运用,可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报我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文章。

(三)结题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与课题相关的成果可列入成果一览表,但应选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数量不超过5个)编入结题材料。

(四)课题负责人应为代表性结题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与课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成果一览表和编入结题材料。

(五)作为结题成果的学术著作或文章,应标注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批准号等基本信息。原则上,没有标注课题基本信息的结题成果,我办不予认可。

(六)结题成果应源自课题研究。课题立项前的成果以及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不得充作课题研究成果。

三、结题材料

(一)材料清单

1.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规划办盖章)。

2.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规划办盖章)。

3.开题报告表原件。

4.中期检查表原件。

5.结题鉴定表原件(鉴定专家签名、加盖公章)。

6.研究总报告原件(不少于8000字)。

7.成果公报原件(不少于3000字)。

8.课题研究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期刊类论文(内部资料除外)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查询截图,被“知网”或“维普网”或“万方网”收录的论文全文及检索页;SCI/SCIE、EI、SSCI、A&HCI、CPCI等外文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正式检索机构收录的全文和检索证明。

9.重要变更表原件。

相关表格可从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s://www.fjedusr.cn/)下载,具体路径:登录网站首页,点击“省教育规划办”栏目后,点击“资料下载”二级栏目,即可下载相关表格

(二)有关要求

1.课题组应邀请至少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对成果进行鉴定(高校课题应邀请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形成专家鉴定意见。

2.课题组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和顺序,分别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的结题材料(原则上不超过120页),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3. 课题《结题鉴定表》、 《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填写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等内容,应与课题立项通知、课题申请评审书或课题重要变更表(中期前提交)一致。

4. 课题组成员变更等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课题重要变更表。未在中期检查前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应与课题申请评审书一致;在中期检查前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按照变更后填写。

5.结题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1)纸质材料:上述材料清单中的各份材料盖章后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1),一式1份报送校社科处。

2)电子材料:以“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常规课题结题”为文件夹名称,内含上述材料清单中各项材料盖章扫描件(PDF文档),以及《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Ecell文档),压缩打包(不超过50M)后发送至2772406030@qq.com。各文档命名如下:

1.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立项通知书;

2. 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请评审书;

3.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开题报告表;

4. 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表;

5.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题鉴定表;

6.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研究总报告;

7. 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公报;

8.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研究成果;

9. 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重要变更表(中期前有变更的提供);

10. 立项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题汇总表

上述1-9为PDF文档,10为Ecell文档。

6.我校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 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2  结题信息汇总表




校社科处

20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