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2025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2号)转发给大家,请认真阅读通知,积极组织申报,请注意:
一、立项程序
(一)申报。本次项目申报采用一轮申报方式,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和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推荐。我校本次推荐名额共3项,每个学院建议推荐申报1项,择优上报。学院需对推荐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完整性、技术先进性,以及实施项目所具备的条件和能力等严格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三)评审立项。自然资源厅科技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对应工作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答辩,综合研究后确定立项清单。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大任”“挑大梁”,鼓励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含后备青年科技人才)等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技术攻关。
(二)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的覆盖度及成果成效给予不同额度的研究经费支持。优先支持已有配套经费的申报项目(如有配套经费,请附自筹经费来源说明,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院章)。厅直属事业单位、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经费须自筹。
(三)具有在研的厅自然资源科技创新项目的,其负责人和团队的申报项目将不予支持。
三、受理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5月8日上午10前(逾期不候)将项目申报书、汇总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交到行北东314。
填写申报书和汇总表时请注意:
①申报书中申报单位统一写到福州大学XX学院,推荐单位是福州大学,归口业务处室意见要求申报人与自然资源厅相应处室联系,5月8日提交材料时,完成归口业务处室意见签字。
②不同指南项目的执行期不同,请认真查看指南。
③汇总表中的推荐意见要能结合项目特点推荐该项目申报。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22865525
科技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