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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学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1-09-01 0

2021-10-24

来源信息:

各系、教研室、各单位:


为促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表彰和鼓励在本科教学中成绩突出的教师,根据《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学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的精神,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表决通过,同意推荐3位教师获2021年“教学之星”称号。

现将获奖者名单公布如下:


洪婷婷、王亚军、邬胜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22866390。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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