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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樊海强、张延吉同志任职前公示的公告 2021-03-16 0

2021-06-09

来源信息:

根据《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选配管理暂行办法》,经会议研究,拟任命樊海强同志为城乡规划系系主任、张延吉同志为城乡规划系副系主任,现予以任职前公示。

1.樊海强,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山东郓城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城乡规划系教师。

主要简历:于2006年8月进入学院工作,曾任城乡规划系副主任,先后获得“建筑学院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一等奖”、“第二届福州大学阳光奖教金”、“福州大学教学优秀奖二等奖”、“福州大学厦航奖教金”、“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学之星”等荣誉称号。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参与国家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2项。在SSCI、城市规划、规划师、风景园林等期刊发表论文近30篇,主持或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设计、国土空间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实践项目26项。

2.张延吉,男,汉族,1989年1月出生,上海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讲师,硕士生导师,现为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人居环境研究所教工党支部书记,城乡规划系教师。
主要简历:2016年8月人才引进到学院工作,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社会空间研究。曾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项目1项,参与各类横向项目10余项,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期刊论文30余篇。曾获金经昌中国城市规划优秀论文奖、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青年论文奖佳作奖、上海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上海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类)、福州大学教学优秀奖二等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10余项。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16日起算,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师生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党委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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