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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动态

建筑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8

                                                建筑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了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特制定以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2019年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线要求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学专业并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设计快题、综合素质及能力、英语能力。                                                           

2、复试方式:

(1)笔试部分

设计快题——作图题(时间:200分钟),闭卷。(2019年3月21日下午3:40-7:00)

专业英语——笔试(时间:30分钟),闭卷。(2019年3月21日下午3:00-3:30)

(2)面试部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开始)

英语听力与口语面试  (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开始)

3复试成绩构成(总分100分)

设计快题(40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40分)

英语(20分)——专业英语笔试(8分)英语听力(8分)与口语(4分)

4、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初试、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三)复试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发放复试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复试完毕,各专业统计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3-4天 (工作日) 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及内容如下

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 120-220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建筑馆213室

内容:请您持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普通全日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各一张复印件,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力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提供在学成绩单和可按时毕业的培养单位(或省市自考办)证明;(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蓝色公章);(4)准考证;(5)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6)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留在自己手上,不用交学院,体检时使用。体检有关事宜登陆我校研究生主页查询);(8)成果、奖项等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考生都需亲笔签名确认真实性;(9)资格审查表;(10)缴费纸质截屏材料(根据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缴交方式详见《2019年硕士复试费网上自助缴费流程》)。

(四)录取程序

1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1.2

2、不予录取情况: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政审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及格(60/100分以下)者

(5)设计快题单科成绩不及格(60/100分以下)者

 3、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则录取工作结束,学院将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五)各专业计划招生指标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数

参加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考生

调剂生

建筑学

   12

14

   318

无调剂

城乡规划学

   16

20

   283

无调剂

全院总计

  28

34

(六)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1、实行复试巡视制度。由校、院两级相关人员负责本院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4、复试申诉渠道:电话0591-22861571,侯老师, 邮箱fdjianzhuzhsh@sina.com, 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新校区学院路2号。

    建筑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