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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培养动态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关于开展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8

国家先后部署实施数字中国建设、城市更新行动等重大战略,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全面转型,以数字化转型驱动城市治理方式变革,迫切需求新时代“空间规划+数字技术+公共治理”复合型人才。为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拔尖人才,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根据学校关于“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22〕27号)、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原则,我院依托城乡规划学科优势,整合多学科优质资源,拟设立院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

首届实验班招生学生从学院2026级“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三个专业遴选,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城乡规划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具体招生咨询、报名、面试等招生工作安排请于报到后及时关注我院相关通知及学院网站相关公告。有关事项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选拔方案

附件2: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申请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6年9月8日


附件1: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选拔方案

国家先后部署实施数字中国建设、城市更新行动等重大战略,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全面转型,以数字化转型驱动城市治理方式变革,迫切需求新时代“空间规划+数字技术+公共治理”复合型人才。我院依托城乡规划学科优势,整合多学科优质资源,拟设立院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凸显数智融合与治理,构建“空间+技术+治理”深度融合的新型人才培养体系,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城市治理现代化、城市更新实施及福建省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实验班秉承“个性化、小规模、精英化、强能力、重创新”的原则,体现精英教育理念,公开选拔热爱城乡规划、数智城市更新专业、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理想及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城乡规划专业“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全程“导师制”,强化案例教学、实验实践课程和科研训练,实施专门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

选拔条件与流程:

一、基本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范围

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录取的2026级新生。

2.报考学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自学能力强,成绩突出,具有较强成才意识,有志于在城乡规划及城市更新专业深造;

(2)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较强,适应实验班学业要求。

三、选拔方式、原则与入选条件

1、选拔方式

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

2、基本原则

(1)面试资格确定

根据自愿报名情况,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生中,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2)组织面试

①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组织实施,重点测试综合素质、学习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流程:考生自我陈述→回答面试问题→面试小组专家打分。(3分钟的自我陈述,主要介绍自己的特点和今后的发展计划及目标;自我介绍后接受考官提问,考察的范围包括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对城市更新及城乡规划学科的了解和相关基础认知情况等。)

③面试成绩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小组专家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入选条件

①在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学生中,根据面试成绩取前30人进入实验班。若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30人,按实际合格人数录取。

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入选,在面试过程中有舞弊、干扰面试程序等违纪行为者不予入选。

③拟入选人在签订承诺书前可放弃入选资格,因拟入选人自行放弃,造成拟入选人数未达计划招生数时,可依据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④入选实验班人选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公示拟入选实验班学生名单。在公示后放弃入选资格者,不得再参加本实验班申请。

四、选拔流程

1.召开招生宣讲会。时间:9月8日14:30,地点:铜盘校区B211室。

2.学生报名。9月8日17:00-9月10日18:00,提交报名申请表。超过规定时间的报名不予受理。

3.公布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学院于9月10日24:00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名单,学院通知学生面试。

4.学生参加面试,报到、签承诺书。时间:9月11日8:30开始,地点:铜盘校区B211室。

以上报名、面试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5.公示拟入选学生名单。学校9月11日通过学院网站公示拟入选“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学生名单。

6.公布最终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在公示结束后学院行文正式公布。

五、注意事项

1.报考学生应认真阅读本方案,熟悉报考有关要求。

2.报考学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3.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网站是报考学生了解遴选单位相关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学生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最新信息。

4.以上报名、考试、报到等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咨询老师:冯珂珂、王颖慧、陈明玉。


选拔方案由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负责解释。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6年9月7日


附件2: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在校奖惩情况(如无,请填无):





本人了解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培养模式的基本精神、管理办法和选拔方案,自愿从原福州大学学习专业转入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学习,特此申请。

                                              申请人:

                                                     

遴选小组意见:


签字:                

学院意见:


签字:                

注:本表一式一份,交至教学办。


附件3-1: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号:                 专业 2026级建筑学


本人了解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培养模式的基本精神、管理办法和选拔方案,自愿从原福州大学学习专业转入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学习,并放弃后续转专业机会。

本人对以上信息清楚无误。


特此承诺。


签名:

时间:


附件3-2: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号:                 专业:2026级风景园林


本人了解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培养模式的基本精神、管理办法和选拔方案,自愿从原福州大学学习专业转入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学习,并放弃后续转专业机会。

本人对以上信息清楚无误。


特此承诺。


签名:

时间:


附件3-3: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号:                 专业:2026级城乡规划


本人了解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培养模式的基本精神、管理办法和选拔方案,自愿参加选拔进入2026级“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学习,如此后提出申请转专业,自动退出该实验班。

本人对以上信息清楚无误。


特此承诺。


签名:

时间:


附件4: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目的与意义

第一条  为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拔尖人才,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根据学校关于“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22〕27号)指导原则,学院设立“数智城市更新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

第二条 实验班依托学院优势教学资源,选拔对从事学术研究有较强兴趣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进行创新教育,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使学生具备较好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研究发展后劲,培养学生成为学科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全面的城乡规划学科的拔尖创新科技人才。

第二章 选拔办法

第三条 采取小规模、精英化、重基础、求创新、滚动管理的培养原则。原则上每届实验班的人数:30人。招生学生从学院“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三个专业遴选,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城乡规划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

第四条 第1学期第一周的规定时间内,学院正式发布实验班遴选通知,学生自愿申请加入实验班。进入实验班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第五条 依据申请学生名单,在综合考虑高考成绩排名、高中学科竞赛获奖及荣誉称号,择优选拔学生,经学院审定,组建实验班。

第三章 激励措施

第六条 实验班奖学金政策。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奖学金时,参照校级实验班确定奖学金评定比例。

第七条 实验班免试保研推荐政策。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免试推荐保送研究生时,实验班免试推荐研究生所占指标原则上不低于20%。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可申请进入本硕贯通培养程序;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可直接推荐攻读本院相关专业或学科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根据个人情况可申请学校相关奖学金待遇。

第四章 培养措施

第八条  导师配备。设置“科研导师”、“班级导师”;“科研导师”为学生提供国内外学术资源,指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和学术活动;“科研导师”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制度;班级导师从思想、学业和生活上关爱学生,就课程设置、个性化培养方案制定、思想动态、专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

第九条  科研训练与创新。通过科研训练,可以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所需要的基本素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促使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第十条  实行学期报告。从第5学期(三年级上学期)开始,每学期学员应至少有一次对导师组的科研训练报告(口头+书面)。报告内容可以是综合的或专题的科研进展。

第十一条 重视开展读书与研究报告会活动,聘请校内外专家作学术专题报告、讲座或开设相关课程等,支持开展调研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二条 重视基础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重视前沿学术研究的跟踪,在实验班高年级设立面向前沿学术研究的专业限选和选修课程。

第十三条 重视在实验班开展各类国家级、国际级学科竞赛。重视学生的课内外创新实践,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采用项目制为主的教学方式。

第五章 退出与增补机制

第十四条 为加强实验班的竞争机制,实现实验班学生有效流动,增强实验班人才培养成效,建立实验班动态退出与增补机制。

第十五条 退出机制。第2学期初和第3学期初(四年制,共8个学期)对实验班的学生按学生学习状态进行滚动管理,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学院研究后,由学院出具书面意见,学生将被转出实验班,转入城乡规划普通班学习。

1.对实验班教学模式不适应,本人自愿申请退出者;

2.在所修读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中,同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且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或者累计三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且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3.有违纪行为,受院级以上纪律处分者。

第十六条 增补机制。在第2学期初和第3学期初,学院“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学生,绩点排名位于前20%,可自愿申请,并经学院考核批准后增补进入实验班;接收的其他专业转专业学生;增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同级学生退出实验班的人数,申请增补人数多于规定人数时按绩点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增补进入实验班的学生,修课将按照实验班培养计划执行,应补修实验班培养计划内的必修课程;分流到城乡规划普通班的学生,修课将按照城乡规划普通班培养计划执行。在满足基本学位课的基础上,课程学分之间的衔接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