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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生须知-2019年

2019-03-18

来源信息:暂无

                                                     复试考生须知

考生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每场考试开考前20分钟开始进场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检查等。考试违禁物品应当统一放在考场内指定的地点。

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必需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字迹签字笔、铅笔、小刀、橡皮、绘图仪器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生入场后,应当对号入座。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出场的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终考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上卫生间。考试过程的其他时间段,考生若要求上卫生间,每次只能允许一名考生前往,并由一名监考员陪同。

考生如遇试卷、答题纸(卡)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印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监考员不得作任何解释。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监考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做好取证工作。如考生影响考场秩序,可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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