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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宣讲学习活动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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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全面、深入地了解《准则》内容,以《准则》作为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的基本行为规范。我院于11月19日下午,在学院报告厅举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宣讲学习活动。院党委郑翔书记、陈德铭副书记、罗涛副院长、林志森副院长及全院研究生导师参加。

会上,罗涛副院长从加强思想引领、科学公正招生、精心尽力指导、履行培养职责、遵守学术规范、把关论文质量、严格经费管理等方面宣讲了《准则》的内容。他表示,全体研究生导师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要遵守《准则》规范,恪守“十不得”行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院党委郑翔书记就学习《准则》再次要求,他表示,《准则》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使命。研究生导师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做好研究生的人生和学业导师。学院将会结合《准则》要求,认真做好部署,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研究生教育的过程管理和监督问责,进一步推进学院的师风师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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